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赤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》——赤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
[2021-12-15 10:19:24]
其预售资金的手村,支取和监督管理,适用本办法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,购房人以各种形式支付的购房款。 第四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,…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,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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